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2-04-05 12: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

教师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制订如下制度。

 一、 教职工考勤实行考勤与工资挂钩。凡擅离勤工作岗位或超假不归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发当月工资的津贴部分,旷工十五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 情况下均实行五天工作日,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教职工婚假一律安排在寒暑假,产假为 100 天,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日工资 65%,事假在三天者,扣发职务工资津贴部分的 65%,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 在能坚持工作者,须特县以上医院证明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两天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乡教育办批准,凡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病假在天月以上者,按病假工资执行(发职务工资的 75%)。

 四、 工在集会、上班时间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工资10 元,累计在三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良好。

 五、 学校校长必须认真负责考勤工作,小学教师考勤由所在村支部书记监督考勤。每月月底上报教育办时,必须由村支书和校长共同签字,加盖校印,对不实事求是,

 隐报、讲人情,不准时上报的学校,罚校长 30 元,并追究责任。

 六、本制度自二 00 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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