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2-04-05 16:0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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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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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总如此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视管理措施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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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总如此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开展, 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某某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某某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版〕

 (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方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 5 号〕

 〔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7 年第 48 号〕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3、适用X 围 适用于公司X 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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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某某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与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 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开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开展。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决策、监视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如此,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 X 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一〕安全环保部门

 (1) 、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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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 、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如此",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与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与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开展。

 〔二〕生产管理部门

 (1) 、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 、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X、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视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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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X 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中心化验分析室

 (1)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X,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 、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与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 、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当相应责任; (4) 、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供销部门

 (1)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给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 、完成回收物资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 、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展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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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52 条规定与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X 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X 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视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

 ⑴、《固废法》有关规定

 ⑵、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

 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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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

 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与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

 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 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结实,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与时更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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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与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X 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开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某某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与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如此和要求

 〔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表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如此,表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视管理的原如此,表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如此。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 12 月 30 日前,向〔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 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如下重大改变时,与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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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

 〔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

 〔4〕因改良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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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固废法》与省、市、县〔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X 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X 和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

 落实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与程序

 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旗〕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根底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本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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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展,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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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根据《固体法》第 59 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方法》有关规定与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 X 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X 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承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

 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与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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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危险废物承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承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承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承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⑴、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⑵、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⑶、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 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⑷、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视管理工作。

 ⑸、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承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⑹、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承受单位按

 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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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对于进展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国务院令第 408 号〕的要求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1、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应定期核实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①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②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③新建或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④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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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根据公司厂区X 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扬散等意外事故,公司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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