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17 16: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19〕7号)《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发展规划(2020-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22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22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22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22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21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22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22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APP分厅、“爱·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22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21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22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22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成市灾害信息预警发布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22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22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
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
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22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22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22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21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22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22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22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22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22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22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21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
2023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发布《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2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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