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文档)

时间:2022-04-05 12:3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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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文档)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深人部分乡镇、村,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年 6 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 100 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人,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年 10 月底,全市有改革任务数的 332 个村、14 个乡镇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核实资产总额 22.39 亿元,经营性资产 9.39 亿元,确认成员 71.07 万人。实行股份制改革的 23 个村,已全部制定了股权配置和收益分配方案。累计分红504 万余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34 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包村(社区)的三级包干和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市指导、乡主导、村为主”的运作模式,压实市乡村组和部门责任,凝聚合力共推改革。召开市、乡、村三级座谈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结合上级政策和借鉴外地先进地区经验,因地制宜制定《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革的实施意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大☆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身份确认工作指导意见》等 10 个文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改革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培训先行。一是及时动员,统一思想。****年 6 月8 日,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改革工作进行及时的部署安排;7 月,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1l 月再次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二是组织培训,规范操作。截至目前,我们共举办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业务培训 9次,累计培训 2100 余人。通过培训学习,各级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业务水平,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共发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资料 33.6 万份,其中:宣传漫画 16.8 万份,《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6.8 万份;制作横幅 486条,刷写标语 254 条。通过拉横幅、刷标语、发传单的方式,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

 (三)加强督导,试点推进。一是坚持试点先行。选择了**、**、茗山、东岳 15 个乡镇 38 个村进行试点,试点过程中,我们摸索出“十ニ步工作法”,即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村民大会、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收益分配、成立组织、召开大会、登记注册、总结完善等12 个步骤。每个步骤,我们都精心组织,环环相扣,为全市改革铺开提供了模板。二是加强督办指导。抽调了市委农办、三农中心、农业局、民政局、公安局相关人员成立 3 个督査组对各乡镇、村改革工作进行定期巡回督办推进,并成立 3 个业务指导组,全程指导协助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开通协同通信平台,将各乡镇主要领导纳人其中,定期通报各乡镇进展情况。同时市产权办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各乡镇改革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督査考核制度。

 (四)把握关健,突破重点。改革过程中,我市始终把握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四个重点,坚持“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群众目愿”三个原则。在清产核资上,我市实行“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清查核实、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账目调整、结果公示、建章立制”九步工作法,对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査、盘点、核实,

 摸清资产存量、分布及结构状况,债权债务底数。同时开展经营型承包合同专项清理,进一步巩固清产核资成果。经清查核实,全市资产总额为22.39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9.39 亿元),比清查前增加 4.48 亿元;债权总额 7.88 亿元,比清查前减少 4835.21 万元;债务总额 1.76 亿元,比清査前减少 467.95 万元。特别是罗桥街办以清产核资为抓手,多措并举,清收债权 2500 余万元,化解债务 512.5 万元,规范调处 253 笔共计 62 万元,得到群众一致拥护。在成员界定上,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我市以政策法律为依据、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参考、以外地经验为借鉴、以民主议定为结果,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指导意见》,从宏观上制定了“七个确定、四个不能”十一种情形,其他的各种情形,依托村民理事会,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信任群众,把成员确认的认定权、决定权交给群众。事实证明,充分发挥村庄理事会的特殊作用这一思路是可行的。理事会成员凭借各自的“亲缘、地缘、业缘”等优势,通过“熟人办熟事、熟人管熟人”的方式,群众的思想得到及时疏导,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不但成本低、而且效果好,达到了“改革零成本、服务零距离”的效果。在股权设置上,我市认为改革不是“一改了之,一分了之”,如何使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得到进一步发展,还应依靠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经营,不断积累,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使农民从资产的不断增值中获得长久收益,才是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全市实行股份制改革的 23 个集体经济组织中,均设置了集体股和成员股。其中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不得超过 30%,用于处置遗留问题、需要补缴的税费、原有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等;成员股设置分两种方式:一是采取基本股加年龄段股的方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股份的基础上,根据户籍关系、成员年龄、土地承包关系及劳动贡献等因素配置股份。基本股和年龄段股比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实行一人一股制。可将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资源按成员数进行一次性折股量化,由成员按份享有。另外,在收益分配中提取 25%的公积公益金,用于村公益、民生和农村集体经济等事业发展。设立 10%的低收人家庭专项补助资金,对农村低收人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众进行补助,用于调节农村贫富收人差距,将改革和精准扶贫、全而小康、共同富裕结合起来。鼓励年经营性净收益 50 万元以下或累计经营性净收益 50 万元以下,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结转下年分配。在股权管理上,全市所有村(社区)均采用“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以减少利益冲突,降低管理成本。

 (五)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根据我市村级经济发展水平和集体资产现状,将全市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成三种类型,并规划好了发展路径。一是以叶家坝村为代表的经营性资产为主的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走“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发展模式;二是以黄湾村为表的自然资源丰富,或具备一定发展前景基础的村。同样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走“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发展路线,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三是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均较少的村,成立经济合作社,只进行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待经营性资产达到一定数量后再进行股改。也可以探索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整合农户手中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统一与进驻项目对接。

 三、初步成效 (一)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稳定了农民集体资产股权和土地承包权,消除了农民的担忧心理,解决了农民进城不落户、“人户分离”的问题,促进了城乡产业、资本、人员等深度融合,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强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借鉴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管会相互支持又相互制衡的组织,完善了管理制度,约束了干部权力。同时,通过将股权量化到人(户),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且接挂钩,

 建立了集体资产与成员之间“按股享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股东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股东参与管理集体经济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增强,逐步改变了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管好管坏无风险的状况。

 (三)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农民变成股东后,比以往更加关心村里的经济发展状况,积极为村经济发展献言献策,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相互制衡监督,又密切配合的新型村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村级经济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市 332个村集体经济收人均已达 5 万以上,其中 55 个省级认定贫困村,****年村级集体经济收人 512.34 万元,最低收人均已超过 5 万元,村均收人 9.31万元。

 (四)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改革,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的按股所有,并将村集体资产形成的收益逐年按股份分配下去,使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利益,成为“五金”村民。分红有一份股金,土地流转有一份流转金,闲置宅基地租出去开农家乐或者民宿有一份租金,自留地种蔬菜瓜果卖一下有一份现金、贫困户还有一份10%的低收人家庭专项补助资金。

 (五)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改革,村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主人,他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同时,实行股份合作组织成员固化,有利于减少产权纠纷,也使外来户、农转非、“农嫁女”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及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存在问题 (一)合作社市场运营存在风险。按照中央、省文件要求,要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组织登记证书,中央、省也出台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的相

 关政策。但是就目前来看,集体经济组织还不能很顺利凭借组织登记证书到银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无形之中削减了其参与市场的竞争力,法人市场主体地位也无法得到保障。加之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特殊的法人,它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为股东,又缺乏专业的市场运营团队,参与市场竞争难免产生投资风险,如若产生重大风险,影响群众利益,甚至可能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二)股权量化管理有待究善、中央、省关于股权管理提倡实行“量化到人、固化到户”,股权配置完成后不再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减变动而调整。但实际操作中,“量化到人、固化到户”这种操作模式还不够完善,如有些在校大学生在改革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确认为了成员,但是毕业后考取了公务员,像这种情况就应该对成员身份作相应调整,相应的股权也应该调整。

 (三)农村股改上级配套政策有待尽快出台。中央、省文件要求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提出了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制度,规范相关条件和程序。审慎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试点等意见。但是目前集体资产有偿退出、继承、抵押、担保以及股权证的管理等方面缺乏上级明确的规定或办法来指导,一定程度上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碍。

 (四)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受限。中央和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也明确了要加大在财政、土地政策、税收、金融等发面的扶持力度。但是落实到地方县市,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这些好的政策难以落地生根。一些集体经济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只能依托现有条件,缺乏相关政策做支撑,发展途径很有限。

 (五)政经分离问题客观存在,中央和省在实施意见中提出要理顺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关系,明确了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实为农村管理的“三驾马车”。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由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为虚设,不管是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还是开发集体资源,集体经济发展都由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而且涉及时

 间较长,问题较多较为复杂,所以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政经分离的条件还不成熟,政经未分离或政经分不离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五、相关建议 (ー)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全而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改革任务的村(社区),要进一步保持工作力度,工作劲头,对标改革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査缺补漏,确保改革不打折走样。

 (二)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巩固改革成果,加强对已组建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使其日常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要加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股权分红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资产的良性循环,让农民分享改革的发展成果。三是围绕农村股份合作社内部机制、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问题,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选择 1-2 个具备条件的村开展探索股份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规范股份合作社运行的再试点,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三)要认真防范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风险。鉴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可以考虑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下设农村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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