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市xx区青山保卫战年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9 10:2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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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市xx区青山保卫战年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xx市xx区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我区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xx市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xx市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然保护区和采矿采石等建设项目专项整治,青山区域内的突出生态破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加快修复,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1.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好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开展x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二)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3.对青山区域空间的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与功能属性进行评价,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统筹衔接。(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4.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提出青山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配合市级部门完成2019年“三线一单”工作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三)构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5.统筹规范现有的生态环境网络,初步构建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和预测预警体系,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6.持续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四)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

7.编制《xx市xx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牵头)

8.按照绿色矿业建设标准,严把新建矿山审批关。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按照省级《关于大力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9.深化开山采石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加大王石凹矸山等矿山治理力度。(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10.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按照《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建立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机制,分类处置,推进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工作,完成2019年退出任务。(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11.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创建、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对青山区域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指导景区(景点)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已建成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活动。加强对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的规范化管理。(区文旅局牵头)

12.坚决实行封山禁牧。在封山禁牧区域内,严禁放牧,严禁毁林开荒,严禁非法砍伐林木、侵占林地,严禁毁林采种、非法采脂、剥皮、挖根和乱挖野生苗木,严禁非法狩猎和野外用火,严禁非法采石、采矿和取土,严禁损坏、移动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区林业局牵头)

(五)开展生态环境系统修复试点示范

13.按照“一山一方案”,开展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试点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牵头)

(六)加快损毁矿山生态修复

14.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快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除因自然保护区退出、政策性关闭等因素影响,暂不能编制的矿山企业外,6月底省级发证矿山方案编制率力争达到70%,12月底基本达到全覆盖。实施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监测工程,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2019年建成1个生产矿山治理示范点。(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1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完成财政补助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牵头)

16.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创建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17.加强尾矿堆积区、生产矿山煤炭沉陷区和历史遗留矿山煤炭沉陷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七)强化水土保持及水生态修复

18.推进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以水土保持项目为支撑,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源区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水务局牵头)

19.加强源头管控,杜绝黑臭水体及不符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排放标准的水体排入河库塘(含淤地坝、涝池)。严格水域岸线管控,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及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行为。组织开展1-2次河库保护综合执法。(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牵头)

20.加强河道挖沙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建设水系生态林带,增强河道自然净化能力。(区水务局牵头)

21.制定河库塘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标准,实施河库塘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完成漆水河划界工作。(区水务局牵头)

(八)保护生物多样性

2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及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天然油松植物的保护。开展人工驯养繁殖、野外放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区林业局牵头)

23.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优先保护和修复自然湿地,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青山区域生态建设力度。(区林业局牵头)

24.强化森林资源安全管理。加强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趋势预测,加大防治技术推广力度,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林业执法,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工作,严格林地、林木、林权管理。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区林业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狠抓落实的青山保卫战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负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分别于7月5日、12月15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报送青山保卫战2019年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调度,汇总工作完成情况报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要加大对青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环境监管的资金投入。对青山区域内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镇(街道)或部门,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增加或减少转移支付资金。(区财政局牵头)

(三)完善执法督查机制

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查监管机制。(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四)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将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完成2019年青山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牵头)

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切实落实青山区域每条河流及水库的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区水务局牵头)

(五)加强青山保护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保护青山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培育绿色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积极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参与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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