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停止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处理(2022年)

时间:2022-04-04 19:4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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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停止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处理(2022年)

 

 “确权”停止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处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发展差距逐渐拉开,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涌入城市发展。然而,在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迁移中,住房无疑成为最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人从租房开始到有足够的资产在城市买房,都选择留在城市发展。

 正如经济日报所说:寸土寸金关乎国计民生,一垄一亩承载民生。住房作为民生之本,承载着老一辈人对生活的美好期待。离开农村去城市发展也面临一个重要问题。在城市定居后,农村老家的房子该怎么办? 第一,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2013 年起,我国开始确权农村土地和宅基地。对于农村土地,经过资料查询和信息登记,确认宅基地的位置和面积,发放宅基地证书。宅基地证属于证书的一种,就像在城镇买房后的房产证一样。

 根据已公布的文件资料,我国原计划在 2020 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但由于 2020 年的特殊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地区的权属确认相对延迟至 2021 年。至此,确认工作全部结束。

 二、确认的优势 首先,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无疑是农民的命根子,一些恶意侵占农民耕地的行为在确权后被杜绝。房屋所有权确认后,个人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有了这个证明,农村暂时不用的房子可以转让,比如出租转让等。,在提供房屋利用率的同时,房主还可以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

 其次,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纠纷。过去,由于前期农村宅基地分割问题边界不清,纠纷时有发生,后期处理问题相对困难,一定程度上

 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确权后有了明确的土地分割,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割不清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村民因分割模糊等问题产生矛盾。

 第三,减少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农村的土地权属确认后,对于之前农民工造成的土地闲置有了更好的处理方式。可以委托村集体对闲置土地进行复垦或承包出去统一使用,既解决了闲置土地的浪费问题,又增加了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收入。

 最后,确权后涉及的征收或拆迁是获得补偿的基础。对于一些地方来说,如果该地区后期涉及到区域发展规划,可以通过征地或者拆迁来获得经济补偿。相反,如果土地、房屋权属不清不确认,后期可能会出现更多纠纷。

 第三,新规出台,农村的房子可以这么处理。

 随着我国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和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当土地所有权等惠民政策走到尽头,农民宅基地权益该何去何从?这个国家已经给出了答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正式生效,也为人们关心的农村宅基地问题提供了答案。

 1.发布了四条“新禁令”。

 在确权之前,在宅基地流转过程中,以及新农村土地规划改革和村镇合并中,也出现了农民违背意愿退出全部宅基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新土地条例也明确规定“农民依法合理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同时明确提出四个“新禁止”,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行流转宅基地; 2.禁止非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将宅基地退出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出他们的宅基地。

 2.一个多户住宅可以有偿收回。

 在农村,孩子结婚生子是常有的事,但他们的户籍并没有脱离父母。因此,有一个多户住宅。对于这种多户住宅,无法确权,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独生子女确权前需要分离户籍,不影响确权。同时,在多户住宅的情况下,也可以和村集体申请自愿退出宅基地,可以获得补偿。

 比如一些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后期不回农村,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废弃的问题,或者担心自己的宅基地被非法占用。可以自愿有偿转村,获得部分补偿,减少资源浪费,更安心地在城市生活。

 3.城市孩子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

 当然,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经在城市定居,但他们不想失去农村的父母。这也是相关法规规定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新条例还明确规定,在城市落户的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旧房,依法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民法规定了继承顺序,继承后还有农村房屋的使用问题。

 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无权取得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无权向村集体以外的第三方出售房屋。且继承的房屋使用权需要定期修缮,不得重建。房屋一旦损坏,房屋使用权将自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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