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员工管理管理制度16篇(完整)

时间:2023-06-30 18:55:02 来源:网友投稿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第1篇考勤制度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2、凡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管理管理制度16篇,供大家参考。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16篇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篇

考勤制度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2、凡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
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
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
病假未开具证明者;
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
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3小时按半天计算,扣50元;
旷工7小时按一天计算,扣100元,旷工2天,扣200元;
旷工3天,除名。

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2、病假工资:

①病假当日工资按照日工资50%结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计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有权取消原职位或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3、事假:酒店员工因私请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视为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关证明(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此假以公司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4、婚假:凡连续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可按归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节假日)。

酒店正式员工结婚可按国家规定,结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时一次享用,不得分开使用。使用期在领取结婚证日起半年内有效。

婚假请假:酒店正式合同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换休、换班:

酒店原则上不准换休、换班。员工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的班次时间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调换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正式换休、换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酒店各部门不允许借休。如部门已有借休员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借休责任。

7、丧假:

酒店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员工可获直系亲属三天有薪丧假及非直系亲属一天有薪丧假。员工申请丧假应凭有效证明。此假在办理丧假时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劳动节:一天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在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9、年假:所有正式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当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节假日),从第二年起每年可递增一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员工级/领班级主管级/经理级5个工作日7工作日

10、产假:酒店正式女员工在达到生育年龄并符合国家计划晚婚晚育政策规定,且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产假(含公休及节假日)。具体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

11、护理假:已婚男员工的妻子在生育时,酒店可给与男员工有薪生育护理假5天(含节假日),但要凭有效的生育证明。

12、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到岗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准确签字。特殊人员按照到岗时间进行指纹签到和签退。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2篇

目的:为了让新员工在上岗前,规范自身行为,提升素质修养,提高安全意识。并锻炼身心体魄,培养团队意识及吃苦耐劳精神。现公司对新员工岗前军训、培训期间做出以下要求规定,希望大家从踏入PDL的第一步开始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PDL人;

(备注:以下任意一项违反者,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培训制度,将对当事人不予录取);

一、个人安全:

1、军训、培训期间上下班途中骑、乘摩托车,大型电动车必须要带头盔,两证(驾驶证、行车证)要齐全;

2、军训、培训期间不允许酗酒,出入色情场所(酒后开房、桑拿、美容美发、歌厅);

二、素质涵养:

1、军训、培训期间要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允许说脏话、骂人、嘲笑、不尊重他人;

2、军训、培训期间不允许乱丢垃圾纸屑、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有吸烟现象;

3、进入公司培训室培训,在走廊内要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其他办公人员工作;

4、培训师讲课期间,要认真专心听课,不允许有交头接耳、开小车、打瞌睡等现象;

三、注意事项:

1、军训、培训期间必须要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令行禁止;

2、军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旷课,不允许迟到、早退;

3、军训期间必须着装统一(迷彩服),培训期间不允许穿背心、拖鞋、凉拖、带帽子;

4、军训、培训期间仪容仪表要保持清洁,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头发不过齐眉,女员工不允许带饰品(如:戒指、项链、耳环等);

5、军训、培训期间,手机要调为关机状态,不允许在任何时段接打电话;

6、军训、培训后,参加公司统一考试,凡考试期间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情况,或者考试成绩低于80分以下者,将不予录取;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3篇

一、基层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县(区)局机关直接从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上岗时,应着正装。

二、机关其他人员在下列场合应着正装:

(一)参加重大集体活动及上级组织**;

(二)外出执行公务;

(三)上级机关来局检查工作;

(四)要求着装的其他场合。

三、应着装人员因非公务外出、节假日及女同志怀孕期间,应穿着便装。

四、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同志大檐帽稍向上倾;应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装外加罩便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长袖立领衬衣做外衣穿着时,应佩戴肩章和制式领带,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穿着短袖开领夏衫,应佩戴肩章和领花,下摆不得扎在裤腰内;男、女长袖立领夏衫与春秋服配套穿着时,应佩戴制式领带。

五、着装时,应穿便鞋、皮鞋(含凉鞋,穿凉鞋应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风纪要严整,男同志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准戴外露饰物(耳环、手饰、项链),不得浓妆艳抹、染指、染彩发。

六、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整洁,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七、不准着装到营业性歌舞厅、餐馆参加娱乐活动或宴请。

八、着装人员制服因公损坏(丢失)的,由个人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视情况予以补发;因个人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的不予补发。

九、在未经批准或特殊要求情况下,发现应着装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应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各自着装情况,市局人教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严格管理。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4篇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xx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x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中午就餐,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特设立员工食堂并制定本制度。

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员工食堂每日供应午餐一顿,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

长期就餐员工自带餐具,餐后自觉清洗所用餐具,并放置有序。

员工就餐期间应避免高声喧哗、说闹,要讲究公共卫生。

食堂炊事员将饭做好后,由就餐人员根据自己的饭量自行盛饭菜,吃多少,盛多少,不应造成浪费。

就餐员工应共同爱护就餐场所内的所有物品,要讲究公共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就餐员工应尊重炊事员的劳动成果,不得因个人口味的不同而在饮食上挑三捡四,懂得适应大局。

因员工食堂与员工宿舍在一起,因此员工在就餐时严禁进入员工住宿区。

员工就餐时,不允许携带并饮用含有酒精类的饮品。

为了尽量避免饮食浪费,公司行办将每天统计就餐人数,如有临时就餐或不就餐的"应提前告知行办。

为了不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炊事员应根据食材需要,及时告之行办工作人员,本着有节约、有计划的原则采购所用食材。

为了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饮食习惯,公司开设的员工食堂为**食堂,因此所有来就餐的员工不得将非**食品带入食堂。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6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7篇

商厦员工更衣室、柜的管理

目的:保证更衣室、柜的整洁和有序管理。

适用范围:商厦员工更衣室、柜的管理和使用。

(一)更衣室的管理

为使得更衣室、柜清洁卫生,整齐一致,物品不损坏、不丢失,更衣室要设专人管理,并做到:

1室内巡查,防止丢失被盗;

做好室内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更衣室开放时间:

开:7:15--8:30 关:9:00--10:30

开:10:30--12:30 关:12:30--13:30

开:13:30--18:30 关:18:30--21:00

开:21:00--22:30

(三)更衣柜的领用及更换

领柜人员凭“报到通知单”到财务部门交纳领柜押金100元;

更衣室管理员依据财务部门出具的领柜收据发放更衣柜,并填写“更衣柜使用记录”;

更衣柜使用人员如需退柜,持财务部门出具的“押金收据”到更衣室办理退柜。如更衣柜使用期间被损坏,更衣室管理员根据其损坏程度提出赔偿处理意见,由物管部签字认可;

正常退柜。经物管部门签字认可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如使用期间被损坏,根据更衣室管理员的赔偿处理意见,总务部确定赔偿金额,财务部门办理扣款或罚款手续。

联营厂家撤场后,原营业员转换到本商厦任何一家,三天内必须将所在新的厂家名称、营业员姓名、柜号及工牌号重新在更衣室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收回原有更衣柜。

辞职人员及厂家撤场时,均需及时办理退柜手续,每逾期一天扣罚款10元,如超过10天未到物管部办理退柜退款手续,更衣柜由物管部收回。

(四)使用管理

除开放时间外,进入更衣室时,须持有楼层签发的员工出门条方可入内,更衣室管理员须严格登记出入者姓名、工号、出入时间;

员工在使用更衣柜期间,更衣柜钥匙由个人妥善保存,应随手上锁,否则丢失物品由本人负责;

严禁随意涂画、拆损衣柜,不得存放贵重、易燃、易爆物品;

更衣柜不得随意更换、多占多用或挪做它用;

如更衣柜发生非人为损坏,应向值班人员登记申报,以便及时修理;

员工更衣后应立即离开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内长时间闲聊、打闹,以免影响其他员工更衣,禁止在更衣室内吸烟;

带饭员工一律到食堂就餐;

员工在更衣室内,不得随意增设或拆除室内设施,不得在室内设施和墙壁上刻画、张贴等;

确因忘记带钥匙或丢失需开更衣柜者,经本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管理员办理,并交纳罚金10元,严禁员工自行撬锁或有意毁坏更衣柜,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8篇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④ 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离职 :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第四条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离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一)中填入拟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集团公司员工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记录。

(三)、办理集团公司员工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集团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集团公司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团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二、子公司办公室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中填入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本公司主管(含)以下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

(三)、负责办理本公司离职员工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本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第五条 其他部门离职管理职责

一、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一)、接收员工书面辞职申请并提出意见;

(二)、提出与所辖员工除辞职外的其它种类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建议

(三)、参加与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四)、办理获批离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等离职交接。

二、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

审核本公司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及薪酬结算。

三、集团公司审计部:

实施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离职高管的离职审计。

第六条 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

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第七条 依法辞职、辞退(非员工过失辞退)、合同期满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关记录 责任人员工提出辞职申公司提出辞退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员工离职申请单》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离职面谈《员工离职申请单》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离职审计/审批《员工离职申请单》 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总经理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裁离职交接《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办《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 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薪资核算/社保终止《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离司/离职分析在规定薪资发放日发放薪资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申请规范及要求:

1、 辞职:

①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②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③ 由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部门负责人与离职申请人沟通后,仍决定离职的,由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辞职报告后的两天内,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转交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④ 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务必与申请离职员 进行面谈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 辞退:

由拟辞退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已填入拟辞退员工基本信息的《离职申请单》中注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满离职:

劳动合同期满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向员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门)发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四):

① 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不愿续签合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项并签名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将单交还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人。离职面谈人与员工面谈,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② 如公司或部门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签合同,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合同项,签字后交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由人资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负责人。离职面谈人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日前三十天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还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离职面谈规范及要求: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确定能否挽留。

2、部门提出的离职申请,在申请获批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说明辞退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其**事实。

3、离职面谈参与人均应做好面谈记录并签名。

(三)、离职审核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并确定离职日期。审核权限见本制度第六条。离职申请未经批准人签字同意不得办理后续离职手续。

2、高管人员离职申请经批准后视情况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需进行离职审计。如需进行离职审计,则在离职审计完毕后方可确定离职日。

3、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以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

1、在离职生效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通知离职管理相关部门及离职员工办理

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附件二)。如离职交接内容较多,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物品事项交接清单》(附件三)。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所在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② (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③ 办公室:收回离职员工胸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2、以上部门如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交接不清,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键或特殊岗位员工离职,除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外,还应按相关岗位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离职、擅自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 工作流程流程 相关记录 责任人员工**事实达到辞退程度擅自离职事项**事实 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违相关规章制度 相关规章制度 纪报告及处理意见做出辞退决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见后报请集团公司、工会通过辞退决定 **员工所在公司、集团公司、工会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被辞退离职人签收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邮件寄离职交接(拒不履行离职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组织进行清查,提交损失报告)《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相关部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 相关部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停发薪资、终止社保。追缴擅自离职被辞退离职人所造成的损失。《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员工所在部门集团法律顾问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意见的提出规范:

员工擅自离岗、旷工或**事实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订立的辞退条件或擅自离岗事实成立,由**员工所在部门出具《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书面材料及及辞退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做出辞退决定规范: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部门提交的处理意见进行初审,调查,依调查结果对处理意见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后依人事管辖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总裁办公会做出决定并通知工会。

(三)、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规范:

1、辞退决定做出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辞退离职员工告知辞退决定和办理离职的时间及相关要求。

2、书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 被辞退离职人当面签收。签收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签收件原件存档。

② 依员工档案所留地址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达。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发信存根存档。

③ 以登报方式告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刊登通知的报纸保留存档。

(四)、离职交接规范:

1、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办理离职交接。

2、如离职员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职行为造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财务部(管理人员需视情况决定是否需集团审计部参与)对其工作事项、物品、借支项、需赔偿项等进行核查,同时对其非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做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公司或集团公司。

第九条 离职薪资结算和欠公款、经济责任清算规范及要求:

1、离职员工薪资结算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同离职员工及所在部门、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所涉及的处罚项、借支项、应交社保款项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项、违反服期及竞业限制协议所应承担的违约金进行清算,依实际金额在薪资中扣除后确定最终支付金额。由经办人、离职员工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第十条、员工离职社保关系转移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规定转移社保关系。

2、如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宜导致社保费用产生,由经办人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对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擅自离职、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等提前中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离职员工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 辞职员工对公司的赔偿

一、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按培训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二、竞业限制:

三、依法离职员工其薪资不足以冲抵其应支付款项,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赔偿。

四、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向公司进行赔偿。

五、按《劳动合同书》及附件所约定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六、离职员工拒绝赔偿,公司将依法向其提**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离司和离职证明规范:

离职员工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司,公司可以应离职员工要求,开具其离职证明(附件五)。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

1、员工离司后,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与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分离。

2、离职员工人事档案及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时间自离职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条 离职分析:

离职管理主管部门每月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主要从离职员工结构、离职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使员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充分发挥福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特制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福利形式主要有:假期福利、社会保险、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及其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

第二章福利费用来源及用途

第五条福利费用是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其它福利及员工集体活动等。

第三章假期福利

第六条假期福利依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南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医保统筹的参保基数,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五章节日礼金

第八条公司节日礼金有:元旦礼金、春节礼金、"五一"礼金、国庆中秋双节礼金等四种。具体发放人员、时间、金额如下:

1、每年元旦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2、春节礼金在每年春假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工每人200元;

3、每年五一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4、国庆中秋双节礼金在每年国庆节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员工每人200元。

第六章健康保障

第十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南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为规定如下: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2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层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40元。

第十一条午餐补贴:公司全体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110元,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高温费:公司在册正式员工500元,返聘员工、临时工200元。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发放1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支付上述各项基本福利后有节余,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12月中旬对下一年度福利发放做详细预算,并上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
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
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2)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3)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5、专项福利

5.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5元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5.2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5.3年资(一线员工)津贴: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后,享受80元/月年资;
服务满两年后,享受120元/月年资;
服务满三年后,享受160元/月年资(封项)。

5.4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5.5每年春节为返乡员工报销来回车费(具体标准以每年公司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①在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期期间,未有提前离岗、延期返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②春节期间,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定值班日未有提前离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③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日和特定值班日期间,总经办领导特别批准提前离岗和延期返岗的人员。

5.6离职老员工返厂福利

①离职老员工(指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正常离职人员)重新返厂工作,公司持积极肯定态度,鼓励优秀老员工返厂工作,视情况对给企业发展付出心血的老员工给予年资和周年奖(五周年、十周年)福利;
②针对离职老员工返厂专项福利,在该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由总经办做出福利批示,行政部按指示执行工资核算。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1篇

工人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各管理员负责。

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休息室内禁止饮酒,第一次发现处5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处理。

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

非本单位职工不得进入休息室休息。

不得在休息室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休息室。

工作时间内禁止在休息室内逗留。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
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
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
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
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
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3篇

休闲会馆员工更衣室管理制度

员工入职后,人事部将给每位员工按编号发给一个更衣柜,员工必须对号使用,不得私自调换。

员工更衣柜钥匙为两把,一把交员工使用,一把在人事部备存员工不得私配钥匙,如有遗失不得私自撬锁,即时通知人事部处理,并交5元由人事部换锁。

更衣柜只准存放员工制服、餐具或鞋帽,员工要保持更衣柜及更衣室的清洁。

更衣柜禁止存放公物及与本中心相同或相似的物品,否则一律视为本中心物品。

请勿将个人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室,取完物品后请注意锁好自己的衣柜。

员工更衣室门由员工通道保安管理,员工除了正常上下班更衣及存取餐具外可以进入,其它时间不得进入,如特殊情况进入更衣室须批准并经员工通道当值登记后方可进入。

员工衣柜在人事部、保安部、前厅部三个部门的协同下有权打开任何一个衣柜检查。受查员工必须配合,对查出的问题按制度处理。

禁止在员工更衣室内吸烟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更衣室管理制度,违者根据本中心管理制度处罚。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4篇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
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7日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5篇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福利制度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福利待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必须在该职务福利待遇标准范围之内。

第一章福利待遇的种类及奖励

第五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法定福利待遇,以及根据公司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一、司龄工资

二、贺仪(员工生日、生育)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七条司龄工资

一、司龄工资,按照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限的长短进行配比。

二、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第八条节日费

一、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国庆和春节前给员工发放过节费。

二、中秋节100元、国庆200元、春节500元过节费。

第九条贺仪:

一、生日慰问金:公司在员工生日之际给予其100元生日慰问金或礼物,以示祝贺;

二、员工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知会综合管理部后,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200—500元的礼金或礼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当月考勤情况执行。

第四章关于福利补贴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节日费发放

(一)公司每年在春节、国庆、中秋节日前一周内由综合管理部制作员工节日费用发放表,计算费用总额。

(二)节日费用发放表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对员工的到岗时间进行核对,审核后报分管行政人事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签发。

(三)财务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节日费用发放表安排发放。

第十三条贺仪费发放

(一)员工生日慰问金的发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生日日期进行统计记录(生日时间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并将制作的生日发放表在财务资金部进行备案。

(二)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办理有关生日慰问金的财务手续。

(三)相关员工在综合管理部办理慰问金领取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各项福利发放的台帐,员工福利费用均按照员工个人进行登记建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员工管理管理制度 第16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总经办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总经办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罚款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每月水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宿舍长缴纳。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8、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处理的维修费用由该房员工负责。

11、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2、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总经办办理退出手续,由总经办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3、总经办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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