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时间:2023-07-14 12:30:02 来源:网友投稿

胡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对于“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23年是毛泽东主席批示“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2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就,成为社会基层治理的一张金名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需要以更高的标准与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一、“枫桥经验”60年的成功实践

“枫桥经验”起源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发展和创新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核心要义不断丰富。“枫桥经验”创始于1963年,其要旨是怎样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问题,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党的十八大以后,“枫桥经验”适应新的形势与任务的要求,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60年来“枫桥经验”的具体表达无论怎样变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众参与、群众享有”的群众路线一直是最核心内涵。

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枫桥经验”起源于农村,60年来逐步从农村拓展到城市,从乡村拓展到企业,从浙江拓展到全国各地,从国内拓展到境外华侨群体。近年来,“枫桥经验”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五中、六中全会《建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把“枫桥经验”写入其中。“枫桥经验”已经从“一镇之计”上升为“一国之策”。

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实践“枫桥经验”逐步有了完善的管理服务网络。浙江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综治中心。浙江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益、专业、便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服务。目前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村居都有法律顾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在浙江省全面实施,目前全省在行政村、城市社区划分了10.9万个网格,配备了23.4万余名专兼职网格员,发展了230余万平安志愿者。

支撑手段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打造“网上枫桥”,极大地提升了“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的响应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移动微法院诞生在宁波。浙江打造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三网”为支撑,以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为枢纽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省乡镇(街道)1.7万多个站所和所有的村(社区)均开通了系统终端。

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浙江省推广“枫桥经验”六大工程,即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工程,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工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程。衢州等地试点明晰县乡事项权责边界,做到“一张清单明权责”,围绕“属地管理”编制事项责任清单,同步建立配套准入、调整和评估机制,推出“属地管理”清单,强化基层治理能力。

二、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面临社会治理新课题

当前,我们处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期,也伴随社会矛盾多发期,特别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带来了经济下行和新的社会矛盾。

城市化使新的社会矛盾凸显,践行“枫桥经验”需要关注城乡结构变化。浙江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73%,社会生产力主体及人口已经逐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社会矛盾重心也随之从农村转向城市,与此同时,乡村的空心化带来乡村治理的弱化。据青田县调研,该县行政村常住人口少于100人的超过100个村。我们既要加强在农村实践“枫桥经验”力度,更要关注城市,积极探索在社区践行“枫桥经验”的方法。

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社会治理新问题,实践“枫桥经验”需要关注新群体。浙江人口已经呈现“低出生、高流入、老龄化、密集聚”的特征。省外流入浙江常住人口达1618.65万人。有的乡镇外来人口大大超过本地人口。2020年底全省户籍中60岁及以上人口1187.52万,占比23.43%。浙江人口密度达到612人/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水平4.16倍。当前人口流动更加活跃,持续向四大都市区和经济发达地区集聚。社会治理需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关注老年人的社会问题进一步突显,应对和破解人口高度集聚引起住房租房、就业薪酬、邻里纠纷、群体事件等矛盾多发频发的困扰。

产业快速发展和用工领域拓展带来劳资纠纷频发,践行“枫桥经验”需要关注劳资双方权益。浙江是用工大省,劳资纠纷仍然居于社会矛盾高位。特别是新冠疫情带来经济下行加大了用工压力,企业经营中出现困难加剧劳资纠纷。新产业和用工领域不断拓展,新业态就业群体基数庞大,如以外卖平台配送员为例,该群体具有流动性、集聚性强等特点,单“美团”平台就有注册外卖配送员527万人,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建立严重滞后,这个业态中劳资纠纷时有发生。

思想观念多样化带来家庭纠纷上升,践行“枫桥经验”需要稳定家庭这个社会最小细胞。家庭纠纷与情感问题成为当下社会突出问题。人们家庭观念趋于淡薄,2020年浙江户均规模为2.35人,35-64岁离婚人口增加比較快。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纠纷5.7万件。据分析,近年来情感、婚姻、赡养抚养等纠纷尤为凸显,且多为隐性矛盾,这类纠纷呈现反复性、复杂性、易激化特点。

网络社会带来社会治理的“双重效应”,践行“枫桥经验”需要重视虚拟社会治理。浙江有网民5506.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84.2%。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表达诉求,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向网络空间延伸。践行“枫桥经验”要求矛盾不上交,但是基层同志反映,现在群众通过互联网,一下就直接把问题送到省和国家层面。互联网既可以成为我们加强社会治理重要工具,也是造成新的社会矛盾最大变量,需要我们妥善地处理好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两者关系,打造网上“清朗空间”。

三、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建议

结合我们的调研,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从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高度上践行“枫桥经验”。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要以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目标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加强共建。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转变政府执政理念,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推进社会治理的合力。建强基层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社区群团的积极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和企业社会责任。要完善共治,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参与工作常态化机制、政府回应和协商机制,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综合保障、利益协调、信息反馈和服务工作评估机制等。推进基层民主,实现常态化协商议事,提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意识,提升参与能力。要实现共享。将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促进公共服务体系的精准对接,完善基层治理制度与机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人享有。

从融合法治建设上深化“枫桥经验”。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应当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紧密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及时把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规范起来,在率先规范中再创体制新优势。经过60年实践,我们对践行“枫桥经验”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入认识,同时,各地在践行“枫桥经验”上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与做法,借鉴各地的工作经验和乡规民约,制定一个比较系统的操作性比较强的践行“枫桥经验”的《条例》,从法规建设层面上提升和推进坚持与发展“枫桥经验”。

从掌握工作规律上增效“枫桥经验”。总结60年来实践,我们认为践行“枫桥经验”最根本的是把握好四个关键问题,一是少产生矛盾。重在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健全基层民主恳谈制度,强化村务监督,通过基层民主决策、协商议事实现最大公约数,以减少产生矛盾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快速发现矛盾。重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判预警机制,下沉基层感知矛盾触角,充分发挥广大网格员作用,力求做到切实掌握解决矛盾的“黄金时效”。三是提高善于化解矛盾本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各类群团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治理工作队伍,提高基层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优化上级支持基层化解矛盾的环境与机制。四是建立解决矛盾的长效机制。要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健全法治建设上、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上等诸多方面,奠定基层治理长治久安的基础。

从关注社会治理新热点上创新“枫桥经验”。践行“枫桥经验”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推进研究、深化和加强“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与创新创造。针对当前面临的社会治理新课题,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列为当前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课题。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加強对这些新课题的深化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要继续大胆鼓励和支持各地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努力构建起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新格局与发展新态势。

从着力给基层减负上把握“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但也要注意另一个倾向,就是一些地方把许多权力上收了,而把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下放了。基层面对的许多矛盾没有能力解决。有的问题本身可能就是决策或政策不完善造成的,基层也无法解决。所以,坚持“矛盾不上交”,一方面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要尽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不能把不该由基层负担的责任与工作下放到基层。要分清职责、权利与义务,让各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尽其能。

(作者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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