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2-06-21 12:50:08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

  根据省、市、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2020】2号)和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干部队伍风气、观念、作风、责任、规矩等方面要求,现就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精神状态不振。

  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对待疫情防控等各项任务缺乏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待本职工作心不在焉、拖拖沓沓,推推动动、不推不动;自我要求不严,萎靡不振,松松垮垮,得过且过等。

  (二)工作作风不硬。

  对待本职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奋勇争先、力争上游的力度不够,存有“60 分万岁”、甚至三、四十分也可以,做的不好也不用被问责的侥幸心理;对待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能做到未雨绸缪等。

  (三)责任担当不强。

  缺乏“二话不说、干了再说”的意识,没有变被动干为主动干、认真干,刻意逃避躲闪,上推下卸;对待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推诱扯皮;落实质效、主动担当等方面还有差距,只为完不成任务找理由,不主动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等。

  (四)纪律规矩不严。

  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重要事情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信访稳定等领域发生的问题或事故,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等。

  (五)服务意识不高。

  对待群众摆架子、甩官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对待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推来推去,不及时解决;窗口服务制度不落实,服务承诺形同虚设;“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惠民利民政策不落地等。

  (六)创新观念不足。

  因循守旧,没有“突破条条框框、打破瓶瓶罐罐”的勇气,“在开会的时候认可,走出会议室又老调重谈”;习惯于老路径,缺乏新办法,按部就班执行、机械式开展工作等。

  二、时间步骤

  按照市、县纠风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我校本次作风纪律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在4 月10 日至6 月25 日,分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整改验收、总结巩固四个阶段。

  (一)集中学习阶段(2020 年4 月10 日至4 月30 日)

  1、深入学习,把握重点。认真研读河北省委办公厅《工作简报》 (第1 期)和(河北日报》(2020 年4 月3 日第一版)刊登的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领会讲话精神,把握学习重点。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讨论,深入解读和深刻领会省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主要领导在十届75 次县委常委(扩大)会上的有关要求,要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每周要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2 小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教师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主动性。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动。开展全员培训,增强政策执行力。开展岗位练兵,引导广大教职工学本领、长才干。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学校成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陈国强同志任组长,陈书伟、王孟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集中精力抓好整顿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制定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纪律作风整顿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对学校作风整顿进行安排。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立足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学校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和协调。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0 年5 月1 日至5 月15 日)

  3、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学校按照《关于在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中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广纠办【2020】 1 号)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省委主要领导暗访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检视各自履行工作职责及其所属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查摆精神状态不振、工作作风不硬、责任担当不强、纪律规矩不严、服务意识不够、创新观念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并纳入广纠办〔 2020 〕 1 号文所要求的自查自纠台账中。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将问题具体到每一个岗位,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教职员工。在此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全员责任体系,逐岗逐人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制定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定量定效定性,明确划定“为”与“不为”界限,年终落实绩效奖励,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0 年5 月16 日至6 月20 日)

  4、全面深入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针对检视出的问题,对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明确相应的整改标准,在风气、观念、作风、责任、规矩上努力,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落实水平、工作绩效上努力,达到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的效果,不断提升全体干部精神面貌。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的干部、教师有压力、挨板子,让“善作为、主动为、勇作为、守纪为”的干部、教师有动力、有奖励、有平台。

  5、开展效果检查。学校开展整改效果自我检查、自我验收并报告结果。定期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队,督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严肃问责。对缺乏进取精神、无所作为的学校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要定期分析自身干部队伍状况,对心思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工作实绩差的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调整。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0 年6 月21 日至6 月25 日)

  6、总结分析。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行动成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教师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拉开奖励档次,对“优秀”档次的人员大幅提高绩效奖励,对“一般”档次的人员要降低绩效奖励。

  7、建章立制。学校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的好措施好做法、获得的新经验新思路进行及时总结,将整治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及时总结作风整顿工作实践,建立一批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要对接上级政策,研究出台一批相关制度规定,重点建立能上能下、加强考核评比、工作责任目标流程、纪律约束、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把作风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明查暗访、抓好整改。要认识到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是学校按照县委要求,根据我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学校良好政治生态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认清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抓好正反典型。

  褒扬先进典型。对完成任务出色,在工作中率先突破,在发展中业绩突出的科室,大力宣传表扬。查处反面典型。动员服务对象、广大群众举报教育发展环境突出问题,逐一查证核实。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为官不为”、“为教不为”典型,对群众反映大、管理混乱的科室,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对违规违纪人员移交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宣传、开设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针对纪律作风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查找在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制度执行,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2

  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2年1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月27日至3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年3月12日至9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xx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111号)文件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年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和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繁忙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遢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左公故里、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攻坚对象及内容

  对本单位及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楼、救助管理站、康复医院、婚姻登记处、光荣院、社会福利院、烈士陵园、殡仪馆、救灾仓库、慈善仓库、福利彩票销售站等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各单位安全基础工作:

  ①检查各单位内部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

  ②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2、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①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②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③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3、检查安全常规管理情况:

  ①单位公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管理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②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③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时间为:**年12月20日至**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年12月20日至**年1月7日)。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并根据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单位自行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类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备查。

  (二)集中检查、挂牌督办阶段(**年1月8日至**年3月10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自查自改阶段发现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隐患和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上报县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由我局会同县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三)督查督办、问责问效阶段(**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前段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领导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仍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上报县安委会启动问责程序,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社会救助中心主任XX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关键,点面结合。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视角,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宣传“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成果、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动员、全面会战”的浓厚氛围,把“百日攻坚行动”推向深入。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xx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号)、《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9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xx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按照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12月8日上午,察右前旗公安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局党委各成员、局长助理,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教导员,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会议由旗政府副旗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世华主持。

  会上,侯世华副旗长传达学习了《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我局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点整治2016年至今有案不立的问题、压案不查的问题、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问题、违规取保候审的问题、对检察机关执法监督意见执行不力的问题、违规撤案、降格处理的问题、违规异地办案的问题、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问题、扫黑除恶中暴露的问题等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侯世华副旗长强调,全局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坚决整治损害公安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深层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侯世华副旗长要求,全局各办案部门要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降格处理、滥用职权等问题,坚持靶向施策、持续发力,着力固化教育整顿试点取得的成果,推动全局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形象声誉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这次集中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全旗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常态化阶段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紧紧围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落实党在新时代建警方针的根本需要、是实现察右前旗公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需要、是提升我旗公安能力素质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我旗公安突出问题纯洁队伍的迫切需要。二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在旗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分管局领导为责任领导,旗局教育整顿“监督办”执法整治组及巡察督导组负责督导落实。三是要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此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在整治提高,重在解决问题。各部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具体到案、责任到人,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立查立改、逐案销号。全局各办案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把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际行动检验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际成效。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6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三、补齐短板,突出问题整改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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