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亨德森》中的世界主义思想

时间:2023-06-26 18:20:02 来源:网友投稿

宁 东

复旦大学

《雨王亨德森》是美国小说家、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Saul Bellow)的经典之作。该小说发表于1959年,描绘了美国人亨德森(Henderson)在非洲大陆的冒险之旅。学界历来对于小说的主人公亨德森这个人物有着不同的看法。1960年,弗里德曼在其论文《索尔·贝娄:环境的幻觉》(Saul Bellow: The illusion of environment)中认为亨德森像贝娄其他小说人物一样是无情环境的牺牲品。在该小说中,“所有场景都与主人公的牺牲过程相关,他被他所无法控制的外部力量所决定”(Freedman 1960: 63)。1964年,霍夫曼在《经验的傻瓜:贝娄小说》(The fool of experience: Saul Bellow’s fiction)这篇论文中认为该人物体现了贝娄把对生命的好奇心和生命的严肃性看作生命热情本身的观点。他指出,“亨德森可能是贝娄的所有‘自我’中最具活力的一个”(Hoffman 1964: 93)。1971年,马可斯在其论文《〈雨王亨德森〉的生死对抗》(Life against death inHendersontheRainKing)一文中认为,现代主义关于人作为无意义世界的囚徒和浪漫主义的有关人是有机宇宙的一部分的看法在贝娄的这部小说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而“在亨德森这个人物那里,我们既能发现异化的摧毁性的症状,也能发现重生的潜在活力”(Markos 1971:
194)。1975年,阿克塞尔罗德在《贝娄的亨德森的犹太性》(The Jewishness of Bellow’s Henderson)这篇论文中认为,亨德森这个人物,尽管表面上看起来跟犹太性没什么联系,“从潜在的意义上而言,他是非常富有犹太性的”(Axelrod 1975: 439-440),无论在长相还是自我认知上都是如此。1984年,巴特勒在《从贝娄的〈雨王亨德森〉看美国人对纯粹运动的追求》(The American quest for pure movement in Bellow’sHendersontheRainKing)一文中认为美国文化最明显的驱动力之一,是对于一种纯粹的运动状态的寻求,且这种运动状态不朝向任何特定的终点;
而“与亨德森有关的所有事情都在谈论运动”(Butler 1984: 46),亨德森的人生以各种内在和外在的运动为特征,他的故事以各种不同形式运动的可能性和局限性定义了美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同一年,纽曼在其专著《索尔·贝娄与历史》(SaulBellowandHistory)中认为,“亨德森的非洲历险允许他进入到不受时间影响的现实,使得他与人类社会和物质世界分离开来,亨德森的问题恰恰是他对绝对改变的渴望,一种对当下的完全超越,他必须学会,当改变是可能时,它只能在时间中发生,只能在接受了一个在某种意义上重复性的角色时发生”(Newman 1984:
70)。1990年,皮弗表达了与纽曼完全不一样的观点,在其专著《格格不入的索尔·贝娄》(SaulBellowagainsttheGrain)中,皮弗认为亨德森的非洲之旅是超越历史和地理空间的,“对于亨德森而言,超越历史和地理之后所到达的不是非洲本身,而是真实的领域,或者说一种精神境界,在这种精神境界里,可以摆脱死亡的独裁而获得自由”(Pifer 1990: 96)。2004年,科亚姆在其专著《索尔·贝娄与美国超验主义》(SaulBellowandAmericanTranscendentalism)中认为亨德森和小说中的人物达甫(Dahfu)所体现的思想与爱默生和惠特曼的思想是一致的,他们都“表达了对精神与肉体,身体与灵魂,理智与情感,个体与社会,以及死亡与不朽这些对立面能相互统一的信仰”(Quayum 2004:
39)。2013年,沃森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非洲”:索尔·贝娄〈雨王亨德森〉中的战后人类学》(“Every guy has his own Africa”: Postwar anthropology in Saul Bellow’sHendersontheRainKing)一文中认为亨德森代表了“现代主义微光中文化新人的精神”(Watson 2013: 276)。2018年,萨瑟兰在《索尔·贝娄〈雨王亨德森〉中的犹太诗学》(Jewish poetics in Saul Bellow’sHendersontheRainKing)一文中认为,“亨德森是在意第绪语和圣经修辞中被构建出来的,反映了贝娄在回应大屠杀议题时发展出的思想观念”(Sutherland 2018:
102)。可见,不同时期的研究者总能在这部内涵丰富的小说之中,发掘出各种不同的观点来促进读者们的理解。然而,该小说的世界主义思想尚未得到研究者们的深入探讨。

从该小说的情节来看,这显然是一部超出美国本土意义之外的小说。小说场景的变化不仅是地域的改变也是作家创作思维的变化。这代表了贝娄对原有的以美国文化为特征的小说的突破。诚如张甜所言,“贝娄通过动物意象以及主人公亨德森探寻生命意义的旅途,发现有必要建立一种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在和平的基础上跨物种、跨种族、跨文化的并存秩序”(张甜 2011:
109)。贝娄想在更广阔的世界性场景中展现其小说创作才华。在该小说中,异域文化参与塑造了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并被赋予了一种乌托邦的色彩,体现了贝娄作为一个当代作家的世界性眼光。

对于理解《雨王亨德森》这部小说而言,政治哲学家奎亚·安东尼·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有关世界主义的思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阿皮亚的世界主义观点主要体现《世界主义:陌生人世界里的道德规范》(Cosmopolitanism:EthicsintheWorldofStrangers)这部书里面。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这样总结阿皮亚的世界主义思想:“它表述的核心思想,是用理性的方式,在世界人民中寻求共同尊重和相互理解。他认为,跨越界限的对话,确认对于他者的责任,是改变世界面貌的宜人方式,尽管这个世界仍然充斥着狂热与偏执”(阿皮亚 2012:
299)。而这个“他者”在阿皮亚作品中主要指陌生人。罗伯特·范宁认为在阿皮亚那里,“对于一个特定的共同体的归属感是必要的,它可以把世界主义变成一个人们渴望的和可靠的政治计划”(Fine 2007:
15)。如果说安南非常准确地概括出了阿皮亚世界主义理论中的前两个特征:世界主义的对话精神和对陌生人的责任感;
那么,范宁则对他的著作中世界主义的第三个特征,即建立在对所属的国家和地区的热爱基础之上的有根的世界主义做了准确的归纳。这3个方面的特征构成了阿皮亚理论中最为重要的思想。而这些思想在贝娄的小说《雨王亨德森》中得到了互文性的表达。本文主要从阿皮亚的世界主义的理论内涵解读《雨王亨德森》这部小说,以揭示该小说中主人公身上所蕴含的世界主义思想和作家本人对于人作为世界性存在的思考。

阿皮亚认为一个世界主义者要具有对话的精神,应该积极和其他文化之间展开对话。“我们应当了解其他地方的人们,对他们的文明感兴趣,了解他们的论证,他们的错误,他们的成就。这样不是为了让我们达成某种共识,而是为了增加彼此的理解”(Appiah 2006:
78)。这种看法也得到了学界的回应。如布克就认为世界主义者的特征是“虽然他们拥有种族和文化的根源,但意识到他们自己在过去已经穿越了,并且继续穿越在不同的群体,意识到与其他文化、族群、性别、环境之间的经历和相遇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他们从来不会被一个群体所限制和封闭”(Buck 2011:
56)。

《雨王亨德森》中的主人公亨德森恰恰具有这种世界主义的对话精神。首先,这体现在他对自我的认知上。亨德森认为他这一代美国人注定是一种世界性的存在。用他的话来说,“我们这代美国人注定要周游世界以寻找人生的智慧”(Bellow 1966: 258)。在亨德森的心中流淌着对自由的向往和与不同文化的人对话与交流的渴望。他认为这种对话是人类了解自我与探索世界的钥匙。探索世界的真实是他生存在世非常重要的职责之一。“客观现实是真实的,不容更改。物质的世界整个在那里,属于科学的领域。然而还有一个本体的世界,在其中我们创造,创造,再创造。这样,当我们在世奔波时,我们方才可能把握何谓真实”(Bellow 1966: 157)。世界上不同的文化之间对话与交流有助于对他所说的本体世界的理解。如亨德森所言,“旅行益处很大。相信我,世界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旅程即是精神之旅。我对此坚信不疑”(Bellow 1966: 157)。在亨德森看来,人看到的世界越多,听到的越多,人对于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越深刻。所以,一个对自我和世界有深刻理解的人必然是一个有世界性宏阔眼光之人。其次,这体现在他对非洲的强烈兴趣和与非洲人进行对话的强烈愿望上。他把非洲看作自我心灵的拯救之地。在他的心目中,非洲文化有着美国文化所没有的优势。非洲文化对亨德森来说具有自然和接近人的本性的特征,可以帮助他从现代美国人异化的生存状态和可怕的焦虑中解脱出来。对他而言,非洲是梦幻之地。诚如他自己所言, “首先,这地方的高温是我所渴望的,它比墨西哥湾的温度高很多;
其次,摇曳多姿的色彩令人神往,我不再有胸口压抑的感觉,体内也不再听到什么声音” (Bellow 1966: 43)。他可以在非洲不同部落之间穿越,寻求超出种族和地域的人性之根,从而达到自我完善。同时,他非常渴望与非洲人进行心灵的对话。他把这种对话视作一种神圣的行为。小说中写到他对非洲阿维纳族女王薇拉塔勒的尊敬和他们两人的对话。亨德森把女王看作一个智性存在,可以解开生命的奥秘。亨德森这样评价女王:“我相信,要是女王愿意的话,她就能拯救我。就像这时,她只消打开她的手,就可以向我显示万物之源。”(Bellow 1966: 76)与女王的对话让亨德森明白了生命本身的可贵和重要性。女王说的“格朗-图-莫拉尼”,也就是“人要活下去”,促成了亨德森对生命的新的感悟(Bellow 1966: 81)。“谈话中, 亨德森两次扑近女王的腹部, 随着她肚子的起伏, 感受到她生命的活力。这个象征性的动作意味着他重返子宫, 重新回到生命起点的努力”(蓝仁哲 2004:
33)。

在非洲,亨德森遇到了自己最为重要的精神导师达甫。正是与他的对话使亨德森获得精神上的重生。诚如彼得·海兰德所言,“瓦里里的国王达甫成为了亨德森的真正老师”(Hyland 1992:
54)。达甫让亨德森这个以前在美国养猪的富商模仿狮子的爬行和嚎叫,让他挑战自我,找回勇气和生命的信念。他同样教会亨德森如何思考和面对死亡。他的思想给如一道亮光射入了亨德森沉郁的精神世界,让他恢复了对生命本身的热爱。达甫在亨德森的世界中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化身。对亨德森而言,他在肉体和精神上都是崇高的。“亨德森把他看作是一个高瞻远瞩之人,一个拯救者”(Hyland 1992:54)。而与达甫对话的结果则是亨德森在精神上的重生。诚如李会学所认为的那样,经过原始部落生活的洗礼,小说的主人公“清空了在现代社会中获得的思想和观念,用原始部落的智慧和勇气充实自己,并借此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李会学 2012:
81)。

阿皮亚强调“世界主义是有关智力、好奇心和行动的理论”(Appiah 2006:
168)。亨德森恰恰是一个充满好奇心和求知欲的人。首先,亨德森对宇宙充满了好奇。他说,“就体积而言,我们在恒星和原子的正中间位置,……一鳞半爪也会令人感到神秘莫测”(Bellow 1966: 152)。相对于神秘和浩瀚无边的宇宙,人只是一种微小的存在,人类社会只是宇宙历史的一个微小组成。人没有理由自负和制造各种矛盾,而应把自己当作世界的平等的一分子去与他者和睦相处。亨德森的这种宇宙观使得他在面对困难时,能保持一种超脱的态度。宇宙是神秘的,与宇宙密切相连的异域文化也是神秘的。在亨德森眼中,所有的文化都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文化共同体。它们都是人对宇宙的感悟,都可以给人以启迪。这就是为什么他不会像某些西方人那样去排斥非洲文化。其次,亨德森的好奇心还体现在他对动物的态度上。在亨德森的眼中,宇宙万物是和谐共生。动物具有影响人的神秘力量。人会被动物的气质所感染,动物的气质也会变成人的气质的一部分。他把自己在美国生活时的焦虑和自己所从事的养猪业联系起来,他认为非洲的未受文明影响的人和动物有一种原始和神秘的力量。这就是为什么他愿意接受达甫有关模仿狮子的建议。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我知道,我自己永远不会变成一头狮子,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也许会学到某些东西” (Bellow 1966: 278)。这种对大自然的好奇和领悟能力,使得他能够比一般人更能和非洲的原始文化产生共鸣。正是这种好奇心和求知欲让他具有强烈的世界主义的对话精神。

阿皮亚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对世界主义者是重要的,“价值语言是我们协调自己和他人的生活的核心方式,当我们要共同去做一些事情时,我们会诉诸价值” (Appiah 2006:
28)。而对他人的责任是这些价值中极为重要的。“我们应该坚守一个真理,即每个人对他人都负有义务,每个人都是重要的,这是我们的核心观点。它明确界定了我们宽容的范围”(Appiah 2006:
144)。而对在对他人的责任中,对陌生人的责任感是体现一个人是不是世界主义者的关键。在阿皮亚看来,善待陌生人,是理性,是原则,是生长于内心的东西(Appiah 2006:
174)。这种对陌生人的责任感,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与陌生人的接触,永远是和具体陌生人的接触,共同身份认同所带来的温情也会体现在与陌生人的接触中” (Appiah 2006:98)。这种责任感也是居于我们和外部世界的天然的联系:“我们自身承载着生命的全部历史,从这历史出发,时间性得以展开。世界主义对于人类的责任,因此就包含着对这样一种组织或关系的责任,对这个场所和这种人类生存视域的责任”(扎尔卡 2015:
124)。一个真正的世界主义者,必须有着对陌生人的责任感,在热爱自己同胞的同时,也能超越国家和种族的界限,热爱地球上所有的人。

而这种世界主义式的对陌生人的责任感可以说在亨德森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小说中,亨德森这样描述自己的非洲之旅:“一眼看到这地方,我感觉到,生活在这些人中间会使人变得更好。可以说,它已让我受益不浅。我想为他们做点事——我的这种愿望相当强烈。”(Bellow 1966: 74)亨德森在阿维纳部落时就有着帮助非洲人的强烈的冲动。当他看到该部落面临的干旱和牛无水可以饮用时,感同身受,当他发现牛没法饮水是由于青蛙霸占了水塘而当地部落由于迷信而不敢驱逐青蛙时,他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去改变这一切,于是冒着有可能被炸伤的危险,用炸弹去炸水塘。尽管这一闹剧般的“壮举”没有给阿维纳部落带来问题的解决,但亨德森舍身帮助异域文化陌生人的做法体现了他作为一个世界主义者的本色。

亨德森为非洲求雨的瓦瓦里部落搬动巨大而笨重的姆玛神像也体现了他的这种跨越国界和种族的责任感。当瓦里里的国王达甫问他为何要搬动姆玛神像时,亨德森谈到了自己来非洲的目的就是为人类做点事情。他说:“我只感到有种为人服务的冲动追随着我。我一直以来仰慕威尔弗·格林菲尔医生。你知道,我对他非常着迷。我真想去行慈善之事,当然不一定要带上一队狗,这只是细节不同而已”(Bellow 1966: 177)。为瓦里里人服务对亨德森而言也是对无所作为的旧我的一种征服,诚如亨德森对达甫所说的,“假如没有来非洲,我唯一的选择便是倒在床上”(Bellow 1966: 177)。正是为非洲人服务的思想和移动神像的壮举,使得他“把所有关于过去失败的记忆放到一边”(Newman 1984:
86)。

在小说中,亨德森谈到了他对高贵品质的认识。他把它归结为“包含宇宙的胸襟,包容世界的海量,与永恒的密不可分”(Bellow 1966: 297)。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具有“自傲、装腔作势的虚伪姿态”(Bellow 1966: 297)。正是对高贵品质的追求,使得他愿意为非洲部落做出自己的贡献,而不是像某些美国白人那样试图去利用和奴役非洲人。这使得他把握了一种世界主义的责任感。

蓝仁哲认为,“同是非洲之行,贝娄笔下的《雨王亨德森》完全不同于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康拉德展现的是库尔兹深入非洲进行象牙交易的过程,其人贪婪无比, 变成了一个恶魔;
贝娄则以亨德森深入非洲为探索自我的象征, 寻找智慧,终于打破了心灵的沉睡, 获得了新生”(蓝仁哲 2004:
32)。可以说,正是亨德森的责任感,使得他免于像库尔兹一样把自己看作是非洲的征服者,免于陷入其悲剧性的命运,实现了与非洲人的和谐相处,获得了对生命的重新认识。

阿皮亚认为对自己所属的地区热爱与世界主义不应当是冲突的,而应当是相互促进的。成为一个世界主义者并非意味着对自己所属对社群和国家的放弃。对世界主义者来说,对自己所出生和生活的地方的热爱依然是重要的。如阿皮亚所言,“未经修改的世界主义——表现为对偏爱的严厉拒绝,对地方忠诚完全抛弃——是很难被推销出去的。这样的立场抓不住我们的心”(Appiah 2005:
221)。人离不开他的“根”。人生于特定的地区和国家,必然带有某一地区和国家的特性。特定的地区和国家所赋予人的价值必须得到重视。“要想实现一种站得住脚的世界主义,就必须认真对待人类生活的价值,这包括特定的人类生活的价值和人民为他们自己所创造的生活,而这些生活又从属于赋予它们意义的共同体”(Appiah 2005:
222-223)。一个人要对自己所生活对社区和国家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世界主义者。这种有根的世界主义也在亨德森身上有着充分的体现。

亨德森有根的世界主义首先体现在对家的眷恋上。家在亨德森的心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在小说中,每当亨德森在非洲遇到困难,他都会勾连起他在美国时家里的事情。在与达甫国王的交流中,他出示了妻子和小孩的照片。这无疑是他最为珍贵的东西。他把照片放在钱夹里,压在盔帽里随身携带。在看到妻子的照片时,亨德森回忆起了甜蜜的一幕:“在这张照片里,莉莉穿一件敞领、圆点图案的紧身短上衣,看起来非常讨人喜欢;
她正冲着我微笑,因为我是那个拍照的人。可能我一直喜欢滑稽开玩笑,她正娇滴滴地称我为傻瓜”(Bellow 1966: 282)。这是小说中最为温馨的情景之一。亨德森的思乡之情在小说的结尾表现得尤为强烈。在非洲经历了一系列冒险与精神洗礼的亨德森总结道,“我最好回到家里去,在那儿有爱我的妻子”(Bellow 1966: 306-307)。亨德森对家的眷恋,其实就是对自己所生活的社区和国家的认同。亨德森最终认识到美国虽然不是一个理想的国度,但却是一个适合自己生长的国度。非洲有着古老的智慧,能给人以精神启迪,但他肉身的自由和安全却只有在美国才能得到确实的保障。

亨德森有根的世界主义观念还体现在他努力寻求美国问题的出路上。“众所周知,二战后的美国经济发展迅速,进入了‘后工业化’的丰裕社会。然而,物质财富的增长不仅没有提升人的精神,反而使人陷入迷茫的状态。人们不知道在高度发达的物质生活环境下该如何生活,人该如何应付自己的精神诉求”(祝平 2008:
83)。亨德森也是迷茫的美国人当中的一个。但他并没有沉沦,而是努力改变环境,以改变自身境遇,从这种困境中走出去。他想通过自己的实践探寻一条走出美国精神困境的解决之道。这是他和一般美国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他的心底,对于自己是个美国人这个身份是没有任何怀疑的。他不会被非洲的“雨王”的称号捆住手脚。他既能与异域文化交流,又能跳出来,看到异域文化中的不足,这是与他身上的美国性密切相关的。在小说的结尾,亨德森向美国的回归并非偶然,这是他身上的美国因素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达甫死后,作为一个来自“文明世界”的美国人,他也看到了“野蛮”非洲部落中潜在的权力斗争的事实,他不愿意陷入这种权争,成为牺牲品,毅然决然地离开非洲,坐飞机回到他所生长的美国本土。

亨德森对美国历史文化的认同也体现了他有根的世界主义特征。亨德森把美国的新教运动、制宪、南北战争和征服大西部的过程视为美国人的辉煌成就,把它们称为“主要任务和重大的征服”(Bellow 1966: 258)。而自己在非洲的生命探索是美国人的“救赎现在和发现未来”(Bellow 1966: 258)的行为的一种延续。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他对自己作为一个美国人的自豪感。这种对美国历史文化肯定是亨德森自信心的一个重要的来源。这种对所属国家的认同也使得他能够和非洲文化进行对话,汲取非洲文化的积极因素,也使得他在与其他文化的对话中很好地保持了外位性,而不会迷失自我。

在为阿兰·布鲁姆(Alan Bloom)《美国精神的封闭》(Ctheclesing of the Am in minl)所作序言中,贝娄曾提到,“我在美国中西部出生,父母都是移民,我早年就认识到,我的犹太血统,我的周围环境(芝加哥作为巧合的背景)和我受的教育会在多大程度上左右我的人生历程,取决于我本人所做的决定。我不想完全依赖历史和文化。完全依赖的话,肯定意味着我不过是个玩偶”(Bloom 1987:
13)。贝娄强调了个人要在思想上超越种族、历史和文化的局限,达到一种具有世界意识的存在。事实上,早在创作《雨王亨德森时》时,贝娄对世界主义的思考上就已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人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存在不仅仅是体现在其超越历史和文化的特性上,人与异文化的对话的问题,人对陌生人的责任感的问题,还有人在成为世界主义者的同时对自己社区和国家的归属的问题都被贝娄提了出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可以说,《雨王亨德森》这部小说中,充分体现了作家贝娄本人对人作为世界性存在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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