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承包地撂荒整治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2-04-04 19:4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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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承包地撂荒整治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xx 县农村承包地撂荒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部分农民在城镇定居并从事非农工作,各乡镇均出现不同程度承包地抛荒撂荒现象,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打击土地撂荒行为,管好用活土地资源,推动扶贫产业发展,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撂荒土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通过集中整治,全县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二)主要任务

 . 1. 全面集中整治撂荒土地。以村、组为单位,以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及土地承包登记簿等为依据,清理整治撂荒土地等问题。

 . 2. 查清撂荒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通过实地调查撂荒地块的面积、地理位置和地名,并做好农业承包政策宣传,由承包农户自己流转或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撂荒土地。

 . 3. 建立撂荒土地整治信息化管理。加强对撂荒土地整治的管理,将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实行撂荒土地整治信息化管理。

 4.重点完成整治集中连片、位置明显,且具有良好耕种条件的撂荒土地。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x 20xx 年 年 4 4 月 月 0 20 日之前)。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工作开展;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老村干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做好撂荒土地整治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动员(x 20xx 年 4 4 月 1 21 日至 4 4 月 0 30 日)。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利用媒体、网站、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营造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村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动员;印发宣传资料或致农民的一封信,加大对农业承包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夯实农村撂

 荒土地整治的工作基础。

 (三)培训人员(x 20xx 年 5 5 月 1 1 日至 5 5 月 0 10 日)。做好县、(乡)镇、村三级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重点是土地管理法、农业承包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实地调查(x 20xx 年 5 5 月 1 11 日至 5 5 月 1 31 。

 日)。以村为单位,以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及土地承包登记簿等为依据,通过实地调查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

 (五)结果公示(x 20xx 年 年 6 6 月 月 1 1 日至 6 6 月 月 0 10 日)。各乡镇、村组实地调查,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把调查撂荒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和撂荒年限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六)重点整治(x 20xx 年 6 6 月 1 11 日至 9 9 月 0 30 日)。对各主干道可视范围100米至150米以内,村组道路可视范围50米至100米以内,较大房屋及场所周边 50 米至 100 米范围以内以及车江、忠诚坝区内具有良好耕种条件的撂荒土地进行整治。

 (七)全面整治(x 20xx 年 年 0 10 月 月 1 1 日至 2 12 月 月 0 30 日)。对全区范围内所有集中连片,地理地势位置较好,且具有良好耕种条件的撂荒土地进行整治。

 (八)检查验收(x 20xx 年 1 1 月 1 1 日至 x 20xx 年 1 1 月 1 31 日)。在抛荒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结束后,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成绩显著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巩固提高(x 20xx 年 2 2 月以后)。对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治措施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内未复耕的,原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发放所有涉农补贴;对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不予发放所有涉农补贴;对损毁耕地的农户,责令限期恢复原貌,恢复前停发所有涉农补贴,拒不恢复的,由村集体收回并恢复。

 (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保姆式服务。

 (三)对农民不愿耕种,又没有进行流转的土地,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开展好整治工作。

 1.要通过各种形式,租赁或购买机械设备,对上述范围内的耕地进行翻耕。

 2.对不能排水或可自流灌溉的耕地,可利用有利条件栽种田藕、莲子、荷花等具有观赏性的水生作物。

 3.对土地贫瘠,灌溉不方便,较干旱的耕地。在翻耕以后,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撒种草花(如波斯菊、百日草、矢车菊)等具有观赏性的作物。深秋时节,可撒种红花草、油菜籽、肥田萝卜等作物,既能保证耕地地力,又具有观赏性。

 4.此项工作要与精准扶贫工作衔接起来,使广大贫困户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可聘请贫困户播撒种子,在成熟季节收集花种和作物种子,最大限度地节省开支。

 五、主要措施和保障 。

 (一)成立机构,组织实施。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按照“县统筹部署,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撂荒土地整治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并负责业务指导。

 县信访局:负责在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

 和调处工作,协调化解在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纠纷和矛盾。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农村稳定,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村(居)数。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合同签订,以及化解存在的纠纷,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负责做好《农村土地管理法》的法制宣传指导工作;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解决经费保障工作,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解答工作,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牵头制订全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调度各(乡)镇做好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汇总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请求解决事项,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更换;负责农业承包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等。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政策法律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对复员退伍军人合法权益保护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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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地现有的林权及退耕还林资料和相关纠纷的调处工作。

 县档案局:负责做好农村撂荒土地整治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乡)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本(乡)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按全县工作时限要求完成该项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县报送和反馈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在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发生的流转纠纷,做好档案归档管理。

 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实地调查、纠纷调处、张榜公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土地整治等相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村两级是农村撂荒土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全县农村撂荒土地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撂荒地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和撂荒年限等调查登记工作。

 (四)保障工作经费,进行专项核算。整治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投入大量的工作费用。按照以乡镇抓工作落实为主,县级落实经费的原则,将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对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表现积极负责的乡镇、村进行评优,并给予奖励。

 (六)细化考核,加强督查。加强对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确保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质量。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工作开展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xx 县农村承包地撂荒情况汇总表 2.xx 县农村承包地撂荒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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