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论述研究

时间:2023-06-26 18:25:03 来源:网友投稿

雷明贵 刘国新 成 泽

(1、3.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1、2.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特征之一,提出2035年 “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目标[1],为新时代新征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自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见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初提 “共同富裕” ,到2021年8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发表讲话集中论述 “共同富裕” ,在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数十次论述,体现了人民情怀,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的内在特质。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不同场合论及共同富裕。在 “论述情境” 、 “论述内容” 、 “论述方法” 上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作出论述的情境:重要时间节点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主要发表于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外媒体集体亮相之时、党的重大纪念日和重要人物纪念日等重要情境。

一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外媒体集体亮相之时。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宣示, “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年之后的2017年10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他指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
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

二是在党中央全会、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他明确指出, “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

三是在党的重要纪念活动、重要人物诞辰纪念活动中。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座谈会等重大纪念活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等活动中,共同富裕都是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重要内容。

四是在重要外事活动当中。2014年3月27日,在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 “我们的方向就是……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2015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 “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论述内容的重点:从整体论及到方法举措

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认识是持续推进的,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也体现出从 “确定总体方向” 到 “明确原则思路” 的渐进式发展过程。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宣示了 “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的总体方向,五年之后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则进一步明晰了 “全面小康” 与 “共同富裕” 之间的内在关系,将 “全面小康” 设定为 “共同富裕” 的基础。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提出,到2035年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了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既设定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充分考虑了实现目标的可能性[3]116。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创造条件、完善制度,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3]210他还就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 “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 等提出了工作要求。

这些具体论述及随后的政策部署,既遵循了共同富裕的本质规定,又看到了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体现了整体布局与稳步推进的结合,宏观部署与具体方法路径的结合,更具现实针对性指导性。

(三)论述方法的特点:完整准确廓清概念

从肯定性的宣示,到增加否定性评价,再到全面立体界定 “共同富裕” 内涵,论述方法上更注重概念的严谨性。

在最初论述共同富裕时,习近平总书记主要从正面进行宣示,如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2014年以后的相关论述则增加了否定性评价的内容,增加了 “什么不是共同富裕” 、 “不能出现某某现象” 等的表述。如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 这段论述明确指出 “发展不平衡、贫富悬殊、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 都不是共同富裕。在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共同富裕时,则对共同富裕 “是什么” “不是什么” 及 “怎么达成” 进行了系统阐述,从而更加立体和全面。用 “两个是” “两个不是” “一个要” 等论述了共同富裕的内涵与要义。

“两个是” 分别从覆盖面和核心内容来界定:从覆盖面来看,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都富裕;
从核心内容看,共同富裕包括物质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两个不是” 则从反面论证,即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或者少数人的富裕,不是贫富悬殊。

“一个要” 则宣示了共同富裕的实施路径。既设定目标、又明确路径,从而使得共同富裕的概念内涵更加丰富立体,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向性。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体现出诸多理论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亮点之一,展现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色。

(一)对经济发展理论的创新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正是因为拓展了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在经济领域贯彻了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这一主线,将新发展理念融汇到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之中,实现了对经济发展理论的创新。

“共同富裕” 对经济发展理论的创新,具体体现为将 “共同富裕” 作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明确在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精准扶贫的全新反贫困理论,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等等,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经济发展的思想。比如提出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等。这些理论创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思想资源。

(二)对社会建设理论的创新

一是强化了社会建设的现实针对性。党的十九大对中国所处的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重大判断。正是在这一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更加系统和更具针对性。具体而言,是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通过社会改革与社会建设,去破解累积而成的结构性社会矛盾,为成功推进深层次改革、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共同富裕则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战略,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切入重点。

二是突出对社会建设规律性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论述既注重政府责任的落实,又着力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反映了对社会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他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这正是看到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有着不同的规律,是认识上的巨大突破。无论是提出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 ,还是强调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共建共享,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三是增强了社会建设对国家治理的支撑力度。我国国家治理的显著优势在社会建设方面的体现,主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以及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将政治发展建立在社会秩序与活力的基础之上,把握 “民生保障” 与 “社会活力” 的辩证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

(三)对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起源于对资本主义的整体反思和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分析剩余价值发现了资本家依靠剥削工人发财致富、无产阶级日益贫困的真正原因,指出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在未来社会 “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 。列宁也曾深刻总结
“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

正是对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坚守,中国共产党能以自身实践回答三个有关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问题,发展了社会主义理论。这种回答,在中国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时一以贯之:从建国初期 “(让农民)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 ,到改革开放时期明确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再到新时代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及其内在规律的认识与坚持,丰富和发展了世界社会主义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论述背后,是新时代以来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遵循了 “实践———理论——实践” 的内在逻辑。

(一)精准扶贫为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减贫” 是比 “共同富裕” 更为基础的议题,它是 “往上拉的平等” ,即让更多低收入人群、甚至是贫困群众进入到中等收入群体的行列。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论述背后最重要的实践之一,是自2013年起为期8年的 “精准扶贫” 。这既是从 “全面小康” 入手为 “共同富裕” 打基础的生动探索,也是深具 “共同富裕” 精髓的人类创举。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 “精准扶贫” ,作出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的部署;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又提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总体要求,即 “六个精准” 、 “五个一批” 。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面对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 。在8年多时间里,习近平总书记走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考察了20多个贫困村。他7次主持召开中央扶贫工作座谈会,先后50余次调研扶贫工作,连续5年审定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连续7年在全国扶贫日期间出席重要活动或作出重要指示。正是以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确立精准扶贫方略,推动扶贫开发进入 “滴灌式” 精准扶贫新阶段,使得农村989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出列,通过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实现了全面小康,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物质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

共同富裕从社会和政治理想变为现实,需要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支撑,在中国语境中来说最关键的是执政体系和政府能力的提升。新时代党在国家治理领域的改革,进一步巩固了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为 “共同” 奠定了制度基础。

“共同富裕” 中的 “富裕” 重点在物质丰裕与精神富足,关键是生产力发展的问题,而 “共同” 则体现为生产关系调整,既包括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又包括全体人民所展现的向上向善、昂扬的社会心理状态。因此国家治理体系改革重点是发展和完善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其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领导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根本文化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这些根本制度安排,筑起了共同富裕的 “共同” 之基,既能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又能够激发全体人民协力共进、各尽所能的团结奋斗之能。

国家治理能力特别是政府能力建设,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践中,将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与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结合起来,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基础性制度安排和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当中,政府的职责任务无疑非常重要。国家治理改革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示范区建设为共同富裕提供现实镜鉴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同年6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公布,这意味着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进入体系化探索阶段。共同富裕遵循推进改革———安排试点——打造样板的基本路径,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浙江的城乡发展、自然地理环境、人口结构、城市层级结构等使得其经验更利于在中国推广复制。自2001年起浙江建立的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2008年开始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最多跑一次” 等改革经验、 “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 的 “枫桥经验” 等,都为试点的落地和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我国将以 “四区” 并行为重点进行综合改革,从而实现社会结构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完善的社会形态,进一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全国层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经验。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理论表达,这些表达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努力,也体现了理论与实践创新相互支撑的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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