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设置管理规范

时间:2022-04-05 08:35: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设置管理规范,供大家参考。

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设置管理规范

 

 XXXX 医院 新冠肺炎定点救治设置管理规范

 一、规划布局 二、设施条件 三、物资和设备配备 四、医院管理 五、医院内感染防控 六、全员培训 七、后备定点医院准备

 一、规划布局

 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要求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要远离城市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域。

 二、设施条件

 (一)定点医院要在独立区域设置独立病房楼,集中收治新冠感染者,新冠感染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同时收治于医院同一区域或同一病房楼,不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收治新冠感染者的病房楼与周围建筑或公共活动场所距离不小于 20 米,不共用通道,通道之间不交叉,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发生大规模本土聚集性疫情时,定点医院要于 24 小时内整体腾空,全部用于集中收治新冠感染者。

 (二)定点医院所有病房楼都要满足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求,所有病房窗户应可开启,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要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每小时气流循环次数至少 6 次。有条件的定点医院设置负压病房(病房气压宜为-30Pa,缓冲间气压宜为-15Pa),并按要求定期对负压通风

 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测。

 (三)要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区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各分区之间有物理隔断,相互无交叉;潜在污染区至少设置 2 个缓冲间,分别为个人防护用品第一脱卸间和第二脱卸间,能够满足至少 4 人同时脱卸个人防护用品,缓冲间房门应彼此错开,不宜正面相对,开启方向应由清洁区开向污染区。要分别设置患者专用通道、医务人员专用通道以及污染物品的出口,各区和通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识。

 (四)要设置充足的救治床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人口规模大于 800万的城市,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应不少于 1000 张;800 万以下人口规模的地级市或人口规模大于 150 万的县(区),定点医院床位数应不少于 800张;人口规模不足 150 万的县(区),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应不少于 500 张。定点医院重症救治床位要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 10%。

 (五)要设置功能良好的供氧设施,供氧能力充足、持续、稳定,能够满足全院满负荷运转时 10%患者同时高流量吸氧(50-60L 纯氧/分钟/床)需求。

 三、物资和设备配备

 (一)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以及必要的药品、耗材、防护物资、消毒用品和消毒器械等。

 (二)隔离病区要配备充足的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高流量吸氧仪、电动吸引器、叩击式振动排痰机、纤支镜主机、多功能心电监护仪、台式血气分析仪、除颤仪、肢体气压治疗仪、CRRT、ECMO、PICCO、可视喉镜、各种型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管、指氧饱和度监测仪、呼吸囊及面罩、床旁超声、移动查房车、正压头套等医疗设备。每个床边吊塔或设备

 带至少配备 2 个氧气插孔、2 个空气插孔、2 个吸引插孔、15 个电源插孔。

 (三)要建立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清单,实行动态储备,原则上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量要满足医疗机构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四、医院管理

 (一)要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班次。

 普通病区应达到医护比 1:2.5,床护比 1:1,重症病区应达到医护比1:3,床护比 1:6,要在呼吸、感染、重症等专业基础上,配备一定数量的呼吸治疗师。隔离病区每个岗位应至少有 2 名医务人员同时在岗,医务人员每 4~6 小时轮换一个班次。

 (二)要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感控培训及考核,不得由医务人员或其他病区保洁人员兼职隔离病区保洁工作。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的清洁用品不能混用。

 (三)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都要严格闭环管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实施闭环管理的人员要在驻地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居住,不得混住,不相互交流走访,避免堂食,避免外出购物、就餐等行为。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定点医院之间两点一线出行,并安排交通车做好保障。

 (四)隔离病区和非隔离病区不能共用同一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要开展身体健康和心理状况评估,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核酸检测。隔离病区内工作人员每隔 1~2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隔离病区工作结束及返回其他病区工作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和

 核酸检测。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每 7 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要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检测,做到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每天测量 2 次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五)定点医院所有病房禁止加床收治患者,新冠感染者不探视,不陪护。

 五、医院内感染防控

 (一)要加强感控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感控工作制度。定点医院要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感控工作,确保各项感控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非疫情期间,定点医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感控专题会议;疫情期间,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感控专题会议。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配足配齐感控专职人员。

 (三)医务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防护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或橡胶手套;采集呼吸道样本、吸痰时,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或橡胶手套、穿隔离衣。

 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防护要求:穿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或橡胶手套;从事气管插管、协助危重患者俯卧位通气、护理 ECMO 患者时,建议使用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

 不建议使用挂耳式医用防护口罩。医务人员每次进入隔离病区前,要进行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

 (四)感控专职人员应进入病区(包括隔离和非隔离病区)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工作,作好记录,并每日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情况。要对全员个人防护、环境清洁消毒、医废处置、手卫生执行情况等开展巡查,要对医护人员从事气管插管、吸痰、支气管镜检查、协助俯卧位通气患者翻身等高风险暴露操作时的个人防护进行重点指导,避免防护不足或过度防护。医务人员穿脱个人防护用品时,要有感控人员在现场或通过监控装置进行监督。

 (五)加强医院内环境监测,做到全覆盖。

 六、全员培训

 要面向定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和所有准备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开展感染防控、个人防护等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个人防护用品穿脱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在此基础上,对承担新冠肺炎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做好病例诊治等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规范化诊疗水平。

 七、后备定点医院准备

 要按照定点医院设置管理要求做好后备定点医院相关准备。当定点医院收治病人数达到床位总数 50%时,后备定点医院要做好腾空启用的准备;当定点医院收治病人数达到床位总数 70%~80%时,后备定点医院要立即启用并整体腾空,随时准备收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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