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报备制度24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7-11 08:30:02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报备制度第1篇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情况,自20xx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非假期留校幼儿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幼儿原则上不要离开幼儿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报备制度24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报备制度24篇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篇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情况,自20xx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非假期留校幼儿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幼儿原则上不要离开幼儿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幼儿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幼儿园,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2篇

幼儿园进出管理实施专管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

幼儿园进出管理制度,张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确保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幼儿园门卫保安确保双人在岗,规范佩戴口罩和疫情防控红袖标,熟练掌握“津门战疫”扫码系统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出入口测温、登记。

幼儿园门卫室备齐配足测温仪器(红外线测温仪2-5支、水银体温计2-5支)和消毒用品(酒精、消毒棉球、含氯消毒液)等。

幼儿园门口设置消毒地垫,定期喷洒含氯消毒液。

幼儿园教职工进出校门时均须严格执行“津门战疫”扫码进出。

幼儿园开学后,校门口要分别设置教职工自己扫码专门通道,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为师生提供扫码服务,尽量减少扫码排队时间,避免出现因扫码产生新的聚集。

幼儿园在开学前原则上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一律关闭。开学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放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必须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防疫设施设备,确保工作标准同一,工作流程统一。

幼儿园在开学前及开学后均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如遇确需进入校园的,门卫保安人员应首先确认来访人身份并问清来访原因,第一时间通知专管责任人,在征询专管领导同意后对接相关受访部门和受访人员,核实无误后,门卫保安人员履行相关扫码、测温、登记手续,确认来访人员符合防疫要求后,通知受访人员到校门口进行接待。来访人员离开校园后,门卫保安要第一时间向专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绝不允许车辆进入校园。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3篇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各位老师、幼儿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排查报备预案,如下: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幼儿园、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幼儿园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
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
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幼儿园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幼儿园(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幼儿园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xx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幼儿园(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
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
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
当幼儿园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幼儿园(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幼儿园(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幼儿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幼儿园(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幼儿、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幼儿园(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幼儿园(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幼儿园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幼儿或由幼儿家长自发组织幼儿到校集中学习;
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幼儿园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幼儿园卫生保健所xxx,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配合幼儿园做好患病幼儿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幼儿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幼儿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幼儿园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幼儿园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幼儿园发现高热幼儿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幼儿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幼儿园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幼儿园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幼儿园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幼儿园应逐步加强幼儿园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幼儿园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幼儿园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幼儿园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4篇

为了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区教育局及文教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现对园内教职工外出报告制度制订如下:

一、教职工在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履行相应的请假审批和报告程序。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期外出可不报告,但要安排好分管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凡外出半天(含半天)以上的,均须执行报告制度。

三、教职工因公务需要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领导交代好实际工作,并报园长审批,在门卫处详实填写外出登记表后,门卫才可放行。外出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返回园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四、 外出人员应告知本人有效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确保通讯畅通。返园后,应及时向审批领导销假。

五、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5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各班班主任

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xxx-xxxxx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校安办------洮南市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6篇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为幼儿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幼儿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
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幼儿园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幼儿园。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7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王海灵

副组长:王海萍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澄迈县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8篇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论证通过,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组织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9篇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按照幼儿园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文件、通知、通报,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级应指定卫生委员1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幼儿的健康管理工作。

2、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系部幼儿的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幼儿通过“智慧的旅商”APP每天填报体温、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运动情况。

3、各系部应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每日两次健康“零报告”。

4、实施晨检和午检报告制度。各班级应按照《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幼儿园幼儿晨午检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班主任及时上报晨午检情况,异常情况应报告系部书记/副书记、校医,由校医进行复检。无异常情况也应上报晨午检完成情况,缺席晨午检的应当天补检。

5、实施个人防护检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幼儿应适当自备个人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并建议自带体温计和其他医护用品等(幼儿园提供宿舍公用的体温计和常规消毒用具)。

6、实施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制度。幼儿园在校门口、宿舍区人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检测的幼儿,方能入内。体温异常的,应详细登记幼儿的基本情况,联系班主任,报告校医,幼儿留在原地,进行复检。

7、实施幼儿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因病缺课的幼儿,应按照《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8、严格考勤、查寝制度。各班级应安排专人对全体幼儿上课和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勤、早退、请假等幼儿,做好登记和追访,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

9、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后勤服务助、幼儿发展处、校团委、校系两级幼儿会组织幼儿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学区、实训区、公共场所、各班包干区、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确保环境卫生。

10、强化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同学们自备餐具、自觉隔一米排队、不乱扔垃圾、减少人群聚集等,使公共卫生和个人防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11、加强幼儿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幼儿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12、引导幼儿健康作息。坚持宿舍定时供电、定时熄灯制度,引导广大幼儿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增强自身免疫力。

13、强化体育锻炼。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幼儿,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14、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队伍,制订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科学、高效、平稳、有序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隔离幼儿心理疏导工作。摸排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监控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并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针对相关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咨询介入,避免冲动行为的发生。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0篇

1.所有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使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需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1篇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2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工作。

一、严格外来人员测温、消毒、登记制度

对假期门卫值班人员及值班教师进行了防控要求,要求门卫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岗值守,值班老师及后勤工作人员需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值班老师按时到校值班,要做好校园安全巡视工作。

二、对幼儿园走廊、教室、门卫等重要场所消毒通风

幼儿园虽在假期,但需防范于未然,为了防止病毒病菌的滋生传播,幼儿园值班人员依次对幼儿活动室、办公室、楼道、操场、园门口、门卫室等进行了全面的药物喷洒消毒。

三、加强值班巡查力度

值班人员需对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等幼儿园安全隐患做排查,并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消毒防疫工作。

四、假期流动情况

通过教师群和家长群统计教师、学生假期流动情况针对性进行防疫指导,确保师生安全。同时,李校长还要求加强对教师、幼儿的居家、出行、隔离留观统计。

此次部署安排,体现了幼儿园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幼儿园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场战争!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3篇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幼儿园要求在校幼儿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幼儿园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幼儿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幼儿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幼儿,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幼儿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幼儿家长。

三、幼儿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幼儿园报告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4篇

1、食堂人员根据“错时供应”的原则, 按照11:00(小托班)、11:08(中班)、11:15(大班)三个时间节点有保育员取送午餐进相应班级,组织幼儿用餐。

午餐分年级、分地点安排:

托班:本班活动室、小班组:本班活动室、午睡房、餐厅

中3班:本班活动室、午睡房

中1班、中2班:本班活动室、隔壁空教室

大1班、大2班:本班活动室、 公共区域

上午:托班、9:30小班9:20中班9:10 大班9:00领取点心,组织幼儿盥洗、点心。

下午点心:先起床的幼儿先用点心。用点方法与午餐相同。

2、 教师组织幼儿用点,用餐期间全程使用一次性手套、佩戴口罩。

3、幼儿分区就餐,并根据当天来园人数对各班就餐区域进行合理调配。桌子相隔1米,一桌2人进餐。

4、保育员统一配餐送至幼儿座位,降低幼儿间交叉感染可能性。保育员分到餐后,幼儿摘口罩进餐。

5、教师来回巡视观察进餐、用点情况,教育幼儿不说话,安静进餐。

6、教师、保育员和孩子一起进餐。

7、行政进托、小班进餐。

一餐二点就餐后

1、进餐结束,规范处理剩余饭菜,倒入专用垃圾袋密封,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2、指导餐后正确方法擦嘴,指导对应使用口杯,用温开水漱口。

3、餐后各班错时组织幼儿餐后至少15分钟的散步。引导幼儿不做剧烈活动,班与班不交叉活动,关注幼儿在散步过程中的"安全,不将散步中捡到的危险物品藏入口袋或弄伤小朋友。散步中坚持慢行,避免幼儿跑跳等剧烈运动。

4、对班级进餐环境、餐具、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5篇

为了保障广大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幼儿健康体检制度。

一、幼儿园为每名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

二、严格按照大连市体检中心和大连市传染病预防中心相关要求,每学年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体检上报工作。

三、加强幼儿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幼儿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四、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五、幼儿园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幼儿园环境整洁美观,幼儿人人讲卫生。

六、认真组织幼儿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幼儿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七、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幼儿生病要指导幼儿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了解诊断结果。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校幼儿处和校医务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八、应劝告患病幼儿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幼儿带病来校学习。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幼儿园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4、对供餐单位,每学期至少进行三次随机检查。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6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7篇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幼儿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幼儿填写《接幼儿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幼儿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幼儿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幼儿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幼儿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8篇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
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幼儿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幼儿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幼儿园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19篇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幼儿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
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20篇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做好排查登记。

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

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幼儿园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切实加强返校管理。

全体幼儿(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幼儿等各类幼儿)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幼儿园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幼儿园“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避免聚集减少外出。

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幼儿园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幼儿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幼儿和留校幼儿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建设美好和谐家园。

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幼儿园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21篇

为了保障广大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校消毒通风制度。

一、各班级及活动教室

幼儿园教室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空气容易流通不畅,此时,教室的消毒通风就很重要,幼儿园要求:

1、当室外温度不低于15℃,天气晴朗时,要全天开窗(从教师早晨到校,到教师下班离开)通风。

2、当室外温度过低或天气不好时,课间操和中午休息时间要开窗通风。特殊天气听候幼儿园通知。

3、幼儿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关闭窗户。

4、幼儿要勤洗澡,勤换衣服,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走廊的窗户也要打开通风。

6、教室内卫生角要干净,垃圾要及时分类处理,保证室内清新无异味。

7、课间建议同学们到室外活动,多呼吸新鲜空气。

8、除了值日生外早晨上课前和中午吃饭后幼儿要到操场活动。

9、各班级要安排专人利用放学时间对本班教室进行消毒,每周2-3次。

二、教师办公室

教师办公室同样是师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各班级同学交叉聚集的重要场所,因此幼儿园要求如下:

1、教师办公室每天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传染病高发季节,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3、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任务布置,每日准时通风换气。

4、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内的消毒杀菌工作,每周至少2次。

三、图书馆(阅览室)等其他活动场所

阅览室、电视台、广播站等其他活动场所同样是幼儿活动的主阵地。因此,相关消毒通风工作同样重要,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活动室在正式使用前需提前对活动区域进行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

2、各活动室负责人应视使用频率与卫生情况判定消毒频率。原则上,每天使用的,每周一次消毒;
使用频率不高的,每两周一次消毒。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22篇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疫情报告员:疫情排查员:疫情登记员:

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一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幼儿园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幼儿园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槐荫区防疫站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组------槐荫区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保育员(2分钟)→幼儿园疫情排查人(2分钟)→园长组织排查(5分钟)-防疫站。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2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幼儿园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幼儿园保安负责保证幼儿园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幼儿园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幼儿园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幼儿园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幼儿园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幼儿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幼儿园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幼儿,幼儿园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手段出入校园的幼儿,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幼儿园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幼儿园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幼儿园报备制度 第24篇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幼儿园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2、教工发生传染病,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幼儿园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幼儿园医务室教师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与幼儿园负责人沟通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幼儿园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幼儿园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幼儿园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幼儿园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幼儿园报告;
同一幼儿园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幼儿园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幼儿园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幼儿园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幼儿园医务室教师应做好幼儿园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与校领导沟通并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同时报告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连市教育局。

3、发现幼儿园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幼儿园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幼儿园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卫生等行业的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幼儿园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5、做好对幼儿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
配合协助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
根据大连市疾控中心内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
对现场予以保护;
如认为属于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
同时积极配合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
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
做好幼儿园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幼儿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
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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